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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時小產權房法院怎樣分割?詳情咨詢南京律師

來源:網絡作者:未知時間:2022-02-22

  (一)小產權房是“房”, 具有房屋的一切物理屬性,它與大產權房屋的使用性是一樣的。夫妻離婚時爭執最大的就是房屋,對該財產法院不分割顯然不會定紛止爭。

  (二)小產權房屋沒有產權,也就是沒有物權,但具有相應的財產權益,夫妻離婚時應對房屋本身具有的財產權進行分割。因為購買時也不是按照有物權的房屋價格購買的,所以分割時也不能按照物權價格來分。但房屋畢竟有一個增值因素,雙方對小產權房屋的市場價可以進行議價,議價不成時可以進行重置價評估,要房的一方應給對方市場價一半的補償。

 ?。ㄈ┬‘a權房屋的分割僅限于共同所有人,不具有對世權。在一些離婚、共有等案件中,人民法院應充分論證房屋的性質,明確說明分割的是財產權,且財產權益僅限于相對人,不具有對世權,避免當事人企圖通過法院裁判文書的形式使小產權房得到合法確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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